到2017年底
已有8个省份通过地方立法建立了独生子女家庭老年人护理假制度
黑龙江 福建 河南 湖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的,患病住院期间,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其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15日的护理假。护理期间的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其用人单位不得扣减
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子女所在单位应当给予其陪护假,独生子女的陪护假每年累计20日,非独生子女的陪护假每年累计10日,陪护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