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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中快讯
举报环境违法,奖!
查证属实可获200元至500元奖励
  本报营根1月23日电 (记者郭畅 通讯员林学健)日前,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出台的《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提出,琼中将通过有奖举报的方式鼓励社会组织和公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依法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经环保部门查证属实的,可获得200元至500元不等的现金奖励。

  依据《办法》内容,举报范围包括:在琼中县域内依法由环保部门查处的,且违反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放射性废物管理、土壤污染防治等相关法律规定的环境违法行为。

  《办法》明确指出,经环保部门对举报人举报的环境违法行为查证属实之日起,由县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完成奖励审核、审批,并通知举报人领取奖金。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人需在接到领奖通知之日起30日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县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办理奖金申领手续。

  据了解,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途径包括来电、来信或来访等方式,举报电话为:0898—86220763;环保举报热线:12369;传真:0898—86220731;来信来访地址: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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