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30日晚上,犯罪嫌疑人王某飞认为定安县定城镇至富文镇公路防护树木树高叶茂遮住了阳光,不利于其经营承包地上的槟榔树正常生长,遂纠集犯罪嫌疑人王某、王某文、王某涛、王某广四人采用钩刀等工具,对公路左右两侧马占树、桉树等林木挨个“扒皮”。在公安机关的紧密部署下,1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归案,其他4名犯罪嫌疑人在司法机关及社会舆论的压力下,被迫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该案移送定安县检察院审查逮捕后,该院办案检察官迅速审查案卷,讯问犯罪嫌疑人,核实相关证据,作出逮捕决定。下一步,该院将就此案依法向定安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定安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对类似破坏生态环境的刑事犯罪,该院将依法从严从快予以打击,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司法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