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俪馨持符敦盛(已故)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琼山大致坡房字第0150号)、《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公证书》等材料向我局申请国有土地使用权权属确认。该宗地位于海口市美兰区大致坡镇琼蛟街33号,宗地四至为:北至琼蛟街,南至琼蛟街35号,东至琼蛟街31号,西至琼蛟街35号。土地总面积为156.55平方米,为国有土地,拟将该宗地使用权权属确认给符俪馨。
凡对上述土地权属有异议的,自刊登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并持有关证据到海口市国土资源局美兰分局申诉,逾期不主张申诉则视该土地权属无异议,我局将依法对土地权属进行确认。
特此通告。
海口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3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 陈先生,电话: 6535398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