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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我省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114件
  本报海口4月29日讯 (记者周晓梦 通讯员周海燕)记者从近日召开的2018年全省环境监察执法工作会议上获悉,去年我省环境监察执法机构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114件,罚款总金额1.04亿元,移送公安机关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线索3件。查处案件罚款额度同比大幅提升,超过“十二五”期间五年的总和。

  去年我省在环境监察执法大练兵工作中共检查发现涉嫌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803多家,立案查处803宗,处罚金额7583万元,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3宗。在执法力度上,我省实现司法联动,坚决贯彻实施新《环境保护法》及四个配套办法,全省2017年共查处四个配套办法案件116宗,同比增长176%。同时,我省完善执法监督工作机制建设,建立和实施水污染企业的“红黄牌”管理制度、环境监察稽查以及后督查制度,实现了从过程管控跟踪到最后落实反馈“全链条监管”。

  去年我省抽调省生态环境监察总队和陵水、洋浦、文昌、澄迈、乐东、临高、东方等市县共8名执法业务骨干,参加第21轮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在一周时间内检查了416家企业,发现存在问题的企业50家,圆满完成督查任务,以973分的综合成绩在28个省市抽调督查队伍中位列第一,获得了生态环境部“每周一星”的通报表扬。此外,海口市环境监察局执法队伍在第25轮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中取得第二名的佳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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