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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万洋高速儋州互通棚户区(城中村、旧城区)改造项目征收调查的公告
  儋府〔2018〕39号

  根据海南省关于加快棚户区(城中村、旧城区)改造实施意见的有关精神,结合儋州市棚户区(城中村、旧城区)改造工作计划,现将万洋高速儋州互通改造项目有关征收调查事宜公告如下:

  一、调查范围:东至集门学校东侧街巷,南至雅拉河,西至驾校中间街巷,北至人民西路(以规划红线为准)。

  二、调查登记时间:凡在调查范围内涉及土地、建筑物及其附属物,包括其地上及地下各种管线的单位和个人,务必于2018年4月28日至2018年5月11日期间,持相关土地证、房产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户主身份证、户口本及报建报批等有效证件、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交由该项目调查人员收集登记或到指定地点提交登记。

  三、调查登记地点:儋州市那大镇头谭村C96号。负责A区(万洋高速互通东侧)联系人:林芯伊,电话:13698935572;负责B区(万洋高速互通西侧)联系人:陆振新,电话:13876989628。

  四、调查范围内所涉及的单位及个人应主动配合本项目各项征收调查工作的开展,如实填写调查表格,及时提供有关资料,以确保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调查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一切建设行为及改变土地和房屋性质、用途的活动。

  六、本公告发布后,万洋高速儋州互通棚户区(城中村、旧城区)改造项目范围内如有新建、抢建建筑物,均按违法建筑依法处置。

  特此公告。

  儋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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