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各市县、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辖区和行业主要灾害风险,针对各类易发灾害可能带来的威胁,支持引导社区居民和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积极参与风险隐患排查,重点排查旅游景点、火车站、大型商场、影剧院、集市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学校、医院、居民住房、政府机关、工矿企业、城市地下管网等重点部位的隐患。全面列出灾害风险隐患清单,摸清灾害风险底数。
《通知》明确,各市县、各有关部门要根据灾害风险和抵御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进一步修订完善各级各类应急预案,要注重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重点针对城市内涝、地质灾害、台风、地震等灾害以及火灾、燃气泄漏等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