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肯定了2017年度市县防震减灾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指出去年我省市县防震减灾保障措施不断完善,防震减灾责任全面落实;防震减灾事业创新发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不断加强。并且,去年我省地震监测预报能力不断增强,震灾预防能力有效提升,地震应急体系不断完善。但在取得成效的同时,我省防震减灾工作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如:个别市县防震减灾工作责任不明确,保障措施落实不到位;抗震设防要求监管不规范;部分市县示范创建工作推进缓慢;预案修编和演练工作流于形式等。
对此,《通报》明确要求,下一步各市县政府、洋浦管委会要切实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在防震减灾工作中的主体作用,进一步完善防震减灾工作目标责任管理,全面履行政府防震减灾管理职责,建立防震减灾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不断提升防震减灾能力和水平,切实消除地震灾害风险隐患,促进市县政府防震减灾工作落实。
同时,各市县政府、洋浦管委会要加大抗震设防要求事中事后监管力度,真正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落到实处;要努力提升全民防震减灾素质,继续开展地震安全综合示范市县、示范乡镇(社区、村)及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的创建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地震群测群防网络建设与宏观异常观测;要积极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与抗震农居建设培训指导工作;要不断完善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加强救援队伍、志愿者队伍建设;要积极开展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地震应急演练,加快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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