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20日,李某法在高速上驾车追尾陈某志驾驶的轻型货车,导致陈某志及其车上搭载的温某贵、李某伟受伤。最终,澄迈法院判决李某法赔偿陈某志15191元,赔偿温某贵14149元。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澄迈法院执行法官多次敦促执行人李某法履行生效判决义务。在综合评定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和履行意愿后,该院执行法官积极斡旋,协调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最终,被执行人李某法拿着近3万元现金来到法院,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将赔偿款分别交付给两名申请执行人陈某志和温某贵,使两案得以顺利执结。
据介绍,接下来,澄迈法院将以“夏季风暴”执行专项行动为契机,向相关案件发起执行总攻,切实维护法律权威和当事人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