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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一批企业以“海南自贸区”冠名
  本报海口7月9日讯 (记者罗霞 通讯员王忆桃)记者今天从省工商局获悉,工商部门上个月出台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措施,允许企业在名称中冠以“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南自贸区”字样,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目前已有一批企业以“海南自贸区”冠名。

  近日,海南自贸区万宁临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在万宁市注册成立,注册资本1亿元,是我省首个冠名“海南自贸区”的企业。文昌市第一家以“海南自贸区”冠名的企业——海南自贸区小鲸档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也于近日成功注册。此外,海口等市县也有多家以“海南自贸区”冠名的企业完成注册。

  根据省工商局原规定,企业注册资本(金)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其名称登记可以申请冠以“海南”或“海南省”行政区划。目前,海南全岛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原有行政区划的表述无法满足企业对使用“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南自贸区”区域表述的需求。今年6月,省工商局制定出台的《第二批优化营商环境七条措施》明确规定,申请注册登记注册资本(金)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企业名称时,除允许冠以“海南”“海南省”行政区划外,增加允许冠以“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南自贸区”的区域表述字样,以满足企业的需求,扩大海南自贸区的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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