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催收服务外包公司准入的条件
(一)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章程和在国内经营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有能力提供相应服务的独立法人;
(二)能够提供健全的的内部管理制度或内部控制制度,以及详细的催收作用流程和标准;
(三)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四)成立时间满2年,并具备相应的催收实务操作经验;
(五)原则上应当具备不少于30人的专业催收队伍,在海南本地设有分支机构或办事处,有固定办公场所,可实现本土上门催收,具有必要的系统支持、硬件设备等;
(六)外包服务商及其主要控制人/股东从事催收业务未发生过恶性催收被处罚或被媒体曝光事件;
(七)最近两年经营良好,催收业绩较好,具有提供类似(贷款风险管理、催收外包等)服务项目的成功案例。
三、报名要求:报名者请携带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和负责人委托授权书(原件)等相关材料。
四、报名时间:2018年7月16日—7月20日
发标地址:海口市大同路31号中银大厦1113房
邮编:570102 联系人:杨女士 王女士
联系电话: 66562200、66562215 (传真)66562206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
2018年7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