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今年4月25日,省政府正式批复海口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根据省政府批复,5月11日,海口市政府正式印发海口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6月14日,省编办、省法制办同意海口综合行政执法基本目录及相关配套文件的批复。7月15日,海口市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海口综合行政执法基本目录及相关配套文件。
改革后,海口综合行政执法范围扩大,增至市容环卫、城市规划、城市绿化、市政设施、建筑市场、燃气、环保、工商、食药监、爱国卫生、房地产、水务、国土、林业、电力等15个方面448项行政处罚权。
目前,海口已研究编制《海口市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目录》和《海口市海洋综合行政执法目录》(二者以下简称“两个《目录》”)。今后在行政执法时,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执行两个《目录》,不在目录范围内,不能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