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该槟榔加工点位于乌坡镇乌石坡村沙牛坡处,占地面积314平方米,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在未办理任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农业用地上建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属非法占地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执法人员对该处非法占用农业用地的槟榔加工点予以强制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