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胜元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不慎遗失福山集用(2009)第0336号《集体土地使用证》,土地登记座落为福山镇花场村委会凤凰、那昌岭,登记面积70667.64平方米,该土地权利人已于2018年6月7日在《海南日报》上刊登遗失并声明作废,现向我局申请补办新的土地证,经初步审核,我局决定公告注销海南胜元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名下福山集用(2009)第0336号《集体土地使用证》。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登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材料送达我局地籍岗(电话:67629320),逾期我局将依法核准登记,补发新的土地使用证,原证作废。
澄迈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