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在今年7月-8月之间,海南某一企业儋州分公司6名职工提交同一套房子的租房合同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发现这一情况后,儋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稽查人员立即展开调查,并对房屋业主做了详细的调查笔录,证实这6名职工伪造租房合同,骗提或意图骗取住房公积金。该6人表示,受到中介的误导,看着别人提取了公积金,自己也产生了侥幸心理,企图“瞒天过海”,骗提公积金。
儋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按照规定,将6人纳入失信“黑名单”管理,要求其中4名已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10天内退回所骗资金。被纳入“黑名单”的职工,在限制期限3-5年内,不得办理本人住房公积金消费类提取和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