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意见》从招聘、岗位管理、评价、激励等10个方面提出一系列新的政策措施。在畅通引进渠道上,提出了急需紧缺教育卫生人才可从国有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及社会组织考察招聘等措施。在强化提升培训上,提出举办基层本科医学班、乡村学校“一专多能”教师班,保障每名基层教育卫生人才有省内外学习提升的培训机会。在创新人才使用机制上,《实施意见》指出,在卫生领域建立“县属乡用”“乡属村用”使用机制,在教育领域建立优秀教育人才公开竞聘制度,在市县设立1个至2个“农村省级骨干校长”竞聘岗位,每个乡镇设立1个至2个“农村特级教师”竞聘岗位、5个至10个“农村省级学科带头人(农村省级骨干教师)”竞聘岗位,面向全省中小学校校长、教师公开竞聘。
在待遇提升方面,《实施意见》提出按照地区越偏远越艰苦补贴越高的原则,较大幅度提高基层优秀教育卫生人才乡镇工作补贴标准。
据悉,这次改革激励试点率先在五指山、临高、白沙、保亭、琼中5个国定贫困市县的乡镇(不含县镇)及以下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开展,试点时间为期1年,实施半年后将组织评估,根据评估情况适时在全省推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