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公安局在通告中要求314名在逃人员务必在2月19日18时前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在规定期限内自动投案的犯罪嫌疑人员,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积极退赃退款的,公安机关将给予从轻减轻处罚或依法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对在规定时限内拒不投案自首或继续实施犯罪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采取有力措施将其缉捕归案,从严惩处。
据了解,2月19日一天,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嫌疑人纷纷前往东方市区的城东、八所、东海、八所港4个派出所投案自首。在八所派出所,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嫌疑人排着长队前来投案。
东方警方再次郑重提醒:尚未自首人员切勿心存侥幸,尽快到就近派出所投案自首才是唯一出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