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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城管理局设立和运行规定公布
  本报海口4月6日讯 (记者丁平)为创新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以下简称乐城先行区)管理体制机制,规范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管理局(以下简称乐城管理局)运作,我省日前公布《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管理局设立和运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指出,乐城管理局在省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坚持企业化、专业化运作和与国际接轨的基本原则,统筹规划,整体推进乐城先行区国际医疗旅游和高端医疗服务的高标准高质量发展,实现医疗技术、装备、药品与国际先进水平“三同步”,将乐城先行区打造成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的重要先行区。乐城管理局实行局长负责制。乐城管理局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置业界协商共治平台和咨询机构,为乐城先行区发展提供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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