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绕城二期中石化美华加油站拟置换土地。二、征收项目用地位置:美兰区灵山镇(详见征地坐标)。三、征收集体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海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琼府〔2014〕36 号)执行。四、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海南省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执行。五、被征地农民的安置方式:货币安置。六、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本通告发布之日起 15 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到美兰区政府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逾期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权益。七、本通告发布后在该项目征地范围内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海口市人民政府 2019年4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