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公司与文昌市抱罗镇抱罗村民委员会高堆东、高堆西村民小组因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案,文昌市人民法院于2018年11月19日作出(2018)琼9005民初1985号《民事判决》,你公司于2012年8月1日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书》及2013年1月29日签订的《土地承包补充协议书》自判决生效之日解除,判决书于2019年3月30日发生法律效力,希你公司在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5月8日前自动处理《土地承包合同书》及《土地承包补充协议书》范围内土地地上的青苗、附着物、构筑物,逾期视为无主财产处理。
高堆东村民小组
高堆西村民小组
2019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