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海国投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广州进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9)琼0105民初8770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海国投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冻结了广州进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原企业名称:广州东湛实业有限公司,证券子账户: 0097051641)所持大东海A (证券代码: 00613)首发前限售股,共924000股。因被执行人广州进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拟对被执行人所持该股票进行处置。如对上述股票权属有异议者,请自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二O一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