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记者了解到,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要工作职责包括:开展诉前调解,对双方争议较小、案情清楚的纠纷,法院在立案前引导当事人自愿选择以人民调解形式先行调解;开展委派调解和委托调解,对立案前或已经立案的民商事案件,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委派或委托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开展协助调解,对法院进行诉讼调解、执行和解的案件,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法院邀请人民调解委员会派员做协助调解、执行和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