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危房改造的面积标准为:1人户至3人户标准为40平方米至60平方米,1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户不低于30平方米,3人以上户人均不低于13平方米、不高于18平方米。
乐东此项工作实行属地责任制,对农户建房面积、选址、工程质量、竣工入住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监管。该县农村一般户、边缘户的危房等级,由各镇政府直接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县危改办指导各镇做好房屋安全等级鉴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