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在机构设立上,定安县监察委员会向各镇派出的监察室,与镇纪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构名称”,在县监察委员会和镇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定安县各镇监察室根据县监委依法授权,按照管理权限对管辖范围内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职务违法行为但情节较轻的公职人员,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者给予诫勉;对涉嫌职务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参与对职务犯罪案件的调查;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提出问责意见;对监察对象所在单位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