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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普通高中学校计划招生1.5万人
省一级学校“指标到校”计划占本校计划的比例为50%
  本报海口7月20日讯 (记者计思佳 见习记者习霁鸿)海南日报记者7月20日从海口市教育局获悉,今年海口市普通高中学校计划招生1.5万人,省一级学校“指标到校”计划占本校计划的比例为50%。

  根据《2019年秋季海口市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指标到校生的指标分配到海口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须达4个平行班及以上)。招录对象为填报了本招生学校志愿,且初中阶段均在其初中毕业学校就读,并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非海口户籍考生指标数按初中毕业学校指标到校生名额的5%分配,实行单独划线,录取分数不低于本校本市户籍考生的录取分数线。此类学生的录取工作安排在统招生录取之后进行,设立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此分数线不得高于本校统招生录取分数线的90%(省一级学校不得高于本校统招生第一段录取分数线的90%)。

  具有海口市初中学籍且初三年级就读满1年的非海口户籍应届毕业生,报考海口市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的,可报考海口市公办省一级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总计划5%的公费生和一般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总计划8%的公费生。实行单独划线,录取分数不低于海口户籍考生的录取分数线。

  已被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和中高职“3+2”连读、中高职“3+2”分段培养试点班录取的考生原则上不予退档。各招生学校需特别注意甄别考生的录取状态,不得重复录取已被上述学校录取的考生。

  此外,海口普通高中学校文体特长生招生指标不得超过本校招生总计划的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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