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兆今实业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460100399793697):
因你(单位)未按规定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又不提供纳税担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二条第六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本局决定并通知出入境管理机关于2019年9月18日起阻止你(单位)法定代表人黄鹏远出境。
你(单位)对本决定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如对本决定不服,可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19年9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