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委2019年10月23日在海南日报发布的《关于限期处理涉及丰树项目坟墓的函》(海金管函〔2019〕350号),要求你在5个工作日内(2019年10月29日前),到我委办理坟墓搬迁及补偿事宜。如限期未处理,将视为自动放弃主张,我委将依法依规将坟墓迁至仙归园(公墓)。
现已到达期限,特此致函向你告知,我委将依法依规择日将你家族吴辉极、吴魁文两座坟墓搬迁至仙归园(公墓)。
特此告知
联系人:王议 电话:18689932655
海南(澄迈)金马现代物流中心管理委员会
2019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