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部署安排,省生态环境厅牵头负责“健全环保信用评价、信息强制性披露及严惩重罚制度”,积极推动改革完善生态环境监管模式。为此,省生态环境部门起草了《海南省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环境保护管理信息强制性披露办法》《海南省生态环境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上述文件已进入征求意见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