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通知》,城区企业管理人员包括海垦控股集团总部、海口和三亚城区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含集团中层管理人员、管培生)。 基层一线主要是指非海口、非三亚城区企业,特别是指农场公司。
《通知》要求,城区企业管理人员申请正式到基层一线任职工作者,可不受用人企业编制限制,管培生可直接定岗工作。原则上服务年限最低不得低于3年。用人企业应在与其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约定最低服务期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申请到基层一线挂职者不占用接收单位职数和编制。原则上锻炼服务期限不得低于1年。
《通知》从职级、薪酬和培养等5方面,针对任职者提出一系列激励举措。在职级方面,用人企业可根据申请人的能力素质,安排其在高于原所在企业职级的岗位工作;在薪酬方面,用人企业在薪酬的确定上予以倾斜,也可采用协议工资制;在培养方面,由海垦控股集团总部每年至少安排一次到省外学习培训,提升综合能力素质。
此外,为确保员工留在基层,《通知》明确,在最低服务期限内,任何企业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到基层一线任职或挂职的人员借出或调走。此外,基层一线企业要明确到企业任职或挂职人员的职责分工,为其压担子,促使任职或挂职人员把主要精力和时间用于深入基层,做好工作,接受锻炼。
据了解,海垦控股集团将持续探索,未来还将出台更加灵活的激励机制,鼓励企业管理人员深入基层、服务基层,为基层企业发展注入动力和活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