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核实,海口市资规局美兰分局已将你们名下海口市国用(2006)第005043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报送不动产登记中心、信息中心办理注销登记及备案(海资规美兰〔2020〕18号复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海口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我局拟撤销你们已取得的建字第4601082018049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460108201901170030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因《海口市美兰区住建局撤销黄良勃、林彩颜个人住宅行政许可告知书》无法送达你们本人,现依法在建设现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登报向你们公告送达。公告期自2020年3月11日至2020年3月19日止。你们应当在公告期间到我局领取《海口市美兰区住建局撤销黄良勃、林彩颜个人住宅行政许可告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你们可在《海口市美兰区住建局撤销黄良勃、林彩颜个人住宅行政许可告知书》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陈述或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特此公告。书面陈述或申辩送至海口市白龙街道群上路62号四楼美兰区住建局,联系电话:0898-65336209。
海口市美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3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