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该通知,在2月22日至6月30日期间,海口对年用气量300万立方米以下的非居民管道燃气一般用户,销售价格由3.8645元/立方米调整为3.8045元/立方米,阶段性下调幅度为0.06元/立方米;对年用气量300万立方米及以上的大用量用户实行的是政府指导价,销售价格在现行合同价格基础上降低0.06元/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