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儋州市政府印发《支持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政策措施》,对全市宾馆酒店、旅游景区运营予以补助,明确规定客房数在40间以上的宾馆酒店,按每天每房10元的标准发放营业补助,补助期从1月25日至2月29日;A级旅游景区,对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员工,按每人500元的标准,一次性给予景区补助。
儋州市旅文局积极做好宾馆酒店、旅游景区政府补贴的发放,以及旅行社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暂退工作,减轻企业负担;在核定发放政府补贴的同时,为1家旅行社核定暂退质量保证金1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