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hksghj@haikou.gov.cn。(2)书面意见请邮寄至海口市长滨路市政府第二行政办公区15号楼南楼2047房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详细规划科,邮编570311。(3)意见和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4、咨询电话:68724378,联系人:蒙波。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0年4月14日
|
| 部署调集专家和防疫物资增强边境地区疫情防控能力 | |
| 妄言耸听 挑拨是非 | |
| 加强边境口岸地区防控能力建设 | |
| 中方赞赏俄方涉美、涉世卫组织立场 | |
| 中海国际中心项目工地围蔽公告 | |
| 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 |
|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关于公开竞争性处置 海口众赢实业有限公司等三户金融不良债权资产的公告 | |
| 公告 | |
| 关于邀请参与海口美兰国际机场排洪沟改造工程安全覆盖项目项目法人第三方检测服务的公告 | |
|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大英山新城市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深化调整(修改)》C03-3局部地块规划修改公示启事 | |
| “林明训住宅楼”报建文本批前公示 | |
| 公告 | |
| 万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先租后让公告 | |
| 海口海事法院拍卖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