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指出,《规定》是党中央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举措,为新形势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重要制度“引擎”。省人大常委会两级党组要增强抓好贯彻执行《规定》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在人大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全覆盖,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过程和效果相统一,强化问题导向,细化实化措施,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推动省人大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海南自贸港建设中扛起人大担当提供有力保证。
会议还听取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关于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研究审议《2020年中共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工作安排》,研究有关干部人事事项。
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许俊主持。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何西庆,党组成员、副主任胡光辉、林北川、陆志远、关进平,党组成员、秘书长林泽锋出席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康耀红列席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