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开发建设的位于海口市海甸五东路3号金泰世纪花园(又名星光海岸)项目于2003年开工,2006年完成交付使用。在此过程中,我司将该项目交给海南晋阳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承销(下称晋阳公司),实际承销人为常永明。因其为实际承销人,故我司将1号楼69本分户证交给常永明,并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上所预留的联系方式联系各购房业主前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但因该联系方式无法联系各购房业主,以及2013年开始的反腐风暴,部分业主迟迟不肯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我司只能于2014年8月在山西日报上刊登公告,通知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的业主联系我司办理过户手续。截至今日,未办理产权过户的业主没有一户主动联系我司,更有部分业主在未与我司取得联系的情况下,向海南仲裁委申请仲裁,致使我司发生重大损失。 鉴于此,我司特再次公告:1、请金泰世纪花园一号楼尚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的购房业主在登报之日起30日内与我司联系并办理相关事宜,逾期则视为放弃办证权利,我司将不再负责办理过户登记、不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并解除合同。2、基于金泰世纪花园小区的物业管理系我司委托海南金泰世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管理服务,就自2006年交房即开始欠缴物业管理费、日常养护费及电梯费等各项费用的业主我司一并进行公告:请欠费业主尽快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上述相关费用,否则物业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进行追缴。 特此公告
海南金泰世纪地产有限公司 2020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