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示时间:30天(2020年8月21日至2020年9月19日)。
二、公示地点:海南日报、海口市琼山区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qsqzf.haikou.gov.cn)、海口市琼山区甲子镇人民政府、项目所在地。
三、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一)电子邮件请发送到:hkqsjs@163.com。
(二)书面意见请邮寄到海口市琼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地址:海口市琼山区惠民路1号,琼山区政府机关办公楼431室,邮政编码:571199。
(三)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为确保意见或建议真实有效,便于我局及时反馈情况, 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四、咨询电话:65891501、65898983,联系人:云山、赵晓玉。
海口市琼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8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