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示时间:7天(2020年8月23日至8月29日)。
2.公示地点:海口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ikou.gov.cn/)、海南日报、海口日报。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hksjdglj@163.com;(2)书面意见请邮寄至海口市美兰区兴洋大道181号二楼规划建设部,邮政编码:571127;(3)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4)咨询电话:65686626,联系人:高铭聪。
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
2020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