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海口港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李春连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琼0105民初2144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依据法律规定,本院定于2020年10月24日10时至2020年10月25日10时止在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法院账户名: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f.taobao.com/0898/13)登记在海口港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由被执行人李春连购买且已经备案在李春连名下的位于海口市秀英区海榆中线38号家顺花园1#楼10层1-1001房。特别提醒:税费请自行咨询相关部门。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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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
2020年9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