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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27日 星期五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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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县纪委监委用好“第一种形态”
开展谈话函询
推动抓早抓小

  本报讯 (记者邱江华 通讯员周宗波 王咸凡)“这一问题线索反映具有一般性,反映的内容较为笼统不具体,我们建议对被反映的党员干部进行函询,给其向组织说明情况、澄清是非或者主动交代问题的机会……”近日,澄迈县纪委监委第一监督检查室召开问题线索处置会,与会人员对如何处置近期受理的6件问题线索进行综合分析。

  今年以来,澄迈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把实施谈话函询作为运用“第一种形态”的重要途径和载体,作为反映干部一般性问题线索处置的重要方式,起到警醒和触动作用。截至目前,该县纪检监察机关已开展谈话函询19次。

  “谈话函询是纪检监察机关实践运用‘第一种形态’的常用方式,体现组织对干部的关心信任,重在达到教育感化、警示震慑等效果,让干部真切感受到监督就在身边。”澄迈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为发挥谈话函询在抓早抓小中的重要作用,该县纪委监委按照党纪法规规定,在收到问题线索后,及时从社会影响、被反映人一贯表现及过往问题线索处置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研判,从处置方式适用性的角度出发,结合问题的具体情形,通过调取资料、调查了解、实地查访等方式将核查前置,为精准运用谈话函询做足功课。

  为防止“一谈了之”“一函即了”等现象,该县纪检监察机关在谈话函询结束后,对谈话函询结果进行跟踪管理,对函询结果进行抽查复核,发现欺瞒组织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提高谈话函询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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