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那大1月30日电 (记者林书喜 特约记者李珂 通讯员罗鑫)为全面提升城乡环境和公民素质,形成人人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良好风范,1月28日,儋州市市委宣传部联合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展《海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落实情况执法检查行动,在那大镇兰洋北路夏日广场三楼一饮料小吃店,开出制止脏乱差不文明行为的首张罚单,处行政罚款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