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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税务局提醒:
须在3月27日前缴纳社会保险费

  本报海口3月23日讯 (记者计思佳)海南日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税务局获悉,为了顺利申报缴纳社保费,缴费人应在3月27日前,通过该局提供的多种便捷缴费渠道错峰缴费。

  为进一步便利海南省灵活就业人员及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自2021年3月6日起,税务部门拓宽了“实体、网上、掌上、自助”等多元化缴费渠道。

  税务部门提醒,缴费人在办理缴费业务时如有疑问,可以拨打税务部门12366服务热线咨询。缴费人通过商业银行渠道办理申报缴费遇到的系统故障等问题,可以拨打经办银行客户服务热线咨询解决。参保登记、权益记录、待遇发放等业务仍由社保或医保经办机构负责办理,缴费人在办理相关业务时如有疑问,可以拨打人社部门12333服务热线进行咨询。已通过线上渠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如需获取完税证明,可在两个工作日后前往所在地办税服务大厅自助终端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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