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检察机关23日说,由于前总统朴槿惠没有遵照法庭判决缴纳罚金,检方已经没收她的住宅。
韩国大法院(最高法院)1月14日对朴槿惠“亲信干政”案和收受国家情报院“特殊活动费”案作出终审判决,判处她20年监禁、罚款180亿韩元(约合1亿元人民币)以及追缴35亿韩元(2019万元人民币)。
首尔中央地方检察厅随即要求她不迟于2月22日缴纳215亿韩元(1.2亿元人民币)。
检方本月23日向媒体证实,朴槿惠没有在限定日期内缴纳罚金,检方因而在2月下旬没收了她位于首尔南部的住宅。
据韩联社报道,早在2018年,首尔一家法院批准冻结朴槿惠的资产,包括这处当时估价28亿韩元(1615万元人民币)的住宅,以及合计30亿韩元(173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存款和支票。检方人员披露,截至3月16日,检方已经没收朴槿惠26亿韩元(1500万元人民币)资产,并委托韩国资产管理公司拍卖朴槿惠住宅。
杨舒怡(新华社专特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