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执行人关闭海南发展银行清算组与被执行人海南承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海南省琼山昌海土石方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国营府城林木良种试验场、符昌海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查封了被执行人国营府城林木良种试验场名下位于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府城城东居委会面积为47368.91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2001-01-02871,地号:L-07-290,图号:10602012)。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本院拟处置上述财产,如对上述财产权属有异议者,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异议,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逾期本院将依法处置上述财产。
特此公告
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一年六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