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下达的火山口绿色长廊拓宽项目征收前期工作要求及秀英区人民政府下达的征地通告决定征收秀英区长流镇、石山镇共52.9亩集体土地作为火山口绿色长廊拓宽项目建设用地。征收土地位于海口市秀英区长流镇、石山镇范围内,四至范围以测量埋桩为准。凡在用地范围内的建(构)筑物业主和坟主,请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7天内,到长流镇人民政府、石山镇人民政府办理拆迁及搬迁坟墓登记手续,逾期当作无业主建(构)筑物和无主坟处理。特此通告
联系地址:海口市秀英区长流镇人民政府
海口市秀英区石山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长流镇:王先生 13807577201
石山镇:李先生 13976989623
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