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自然资告字〔2021〕74 号
经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昌江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CJ-2020-XHTP-06-01-1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竞买申请人需具备的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属境外机构和个人(含港、澳、台地区)申请参与竞买的,按照规定需提交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不得参与本次竞买:1、凡在海南省范围内有严重违反土地出让合同、闲置土地、拖欠地价或有其他不良记录的,及与其有参股、控股、投资关系的法人及其他组织。2、失信被执行人。(三)地块产业准入条件:低碳制造业。三、开发建设要求:(一)竞得人须严格按照该地块的规划要求、产业类型及用地控制指标开发建设。(二)本次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已具备开发建设条件。竞得人应在按现状交地后一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两年内竣工。(三)竞得人应按《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的要求,须按投资强度不得低于每亩120万元、年度产值不低于每亩120万元和年度税收不低于每亩10万元的标准进行开发建设,准入、其他条件不作具体要求。(四)装配式建造要求:社会投资项目的总建筑面积10 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商品住宅项目和2020 年及以后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总建筑面积超过3 万平方米或单体超过2 万平方米的新建社会投资公共建筑,具备条件的应采用装配式建造,装配式建筑项目原则上应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四、挂牌期间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竞买人在同等条件下竞价,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按照价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年7月 14日至2021年8月6日到海口市龙华路23号万国中央区逸龙阁2001房或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受理大厅3号窗口咨询和购取挂牌出让文件及提交书面申请。六、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 8月 6日16:00(北京时间)。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1年8月6日17:00(北京时间)前确认其竞买资格(竞买保证金以款到账为准)。七、挂牌地点:海南省政府会展楼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交易厅。八、挂牌时间:2021年7月29日8:30(北京时间)至2021年8月10日9:30(北京时间)。九、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十、本次竞买活动挂牌报价阶段只接受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电子、口头等其他方式报价。十一、挂牌活动结束,签订出让合同及用地准入协议:自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竞得人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时需与海南昌江循环经济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并严格按照《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约定的内容进行开发建设,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由海南昌江循环经济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检查土地使用权人履行《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的执行情况。十二、地块净地情况:拟出让地块为政府储备地,权属清晰,无争议。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清表均已完成,无法律经济纠纷。土地开发利用规划条件明确,地块不在疑似污染地块范围内。地块周边已通水、通电、通路,具备动工开发必需的条件。综上,该地块具备净地出让的条件。十三、其他事项:1、产业类型及其用地控制指标:根据《昌江黎族自治县土地和海域供应(流转)联席审查会议纪要》(〔2021〕1号),该地块产业类型为低碳制造业,设定该地块“低碳制造业”条件下的用地控制指标为:投资强度120 万元/亩、年度产值120 万元/亩、年度税收10 万元/亩,准入、其他条件不作具体要求。以上控制指标按规定列入《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属该协议内容的组成部分。2、挂牌出让成交价款不含各种税费,办理土地登记所产生的所有税费由竞得人承担,挂牌佣金按有关规定收取。3、挂牌的地块以现状条件出让。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以届时变更公告为准。十四、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昌江黎族自治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该手册所载内容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联系人: 王先生、林先生;联系电话:0898-26630913、65303602、66724809;地址: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查询网址:http://www.landchina.com;http://lr.hainan.gov.cn/;http://zw.hainan.gov.cn/ggzy/
昌江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7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