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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9月03日 星期五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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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县人民检察院发出首份“督促监护令”
让爱和监管“归位”

  本报讯 (记者高懿 通讯员曾燕玉 梅艺馨)近日,澄迈县人民检察院召开“督促监护令”现场宣告送达会议。据悉,这是2021年6月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在全国检察机关推行“督促监护令”以来,该院发出的首份“督促监护令”。

  该院在办理李某某案件中发现,涉案未成年被害人小花(化名)的父亲未依法履行监护义务,疏于与小花进行沟通,小花被侵害怀孕约半年才发现,存在对孩子监管缺失、保护不力等问题。考虑到小花被侵害后,身心均受到严重创伤,为了帮助小花,便督促其家长对其更加关心和爱护。

  会上,办案检察官当场向涉案未成年被害人小花的家长宣读送达了“督促监护令”,现场进行释法说理,对其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并对其监护行为也提出了纠正意见,责令监护人要加强监护职责,学习正确的教育方式,加强与孩子沟通,帮助孩子尽早走出心理阴影。

  检察官的训诫让小花的监护人感受到法律威严的同时,也被司法温情所感动,小花的家长当场签订了《监护承诺书》,表示其已经认识到自己监护失职给小花造成的严重后果,将严格按照“督促监护令”的要求,加强对小花身心的关注和关爱,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做好相关教育工作,做一个合格的父亲,确保小花能安全健康成长。

  下一步,澄迈检察院将充分发挥“督促监护令”在家庭教育、家庭监护中的重要作用,加强与公安、教育、团委、妇联等部门的协同联动,落实对涉案未成年人的帮教、救助工作,让缺失的爱“归位”,让家庭监护不缺位,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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