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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城发布11条政策鼓励科技创新

  今年4月24日,庆祝“中国航天日”之际,文昌国际航天城发布了11条关于支持科技创新的政策,真金白银鼓励科技创新。

  11条政策具体包括——

  设立航天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支持落地航天城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企业,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关键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等创新创业活动,培育发展航天产业,提升航天城自主创新能力。

  鼓励入园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对首次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总计50万元奖励;对再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鼓励高新技术企业落户。对省外迁入航天城的高新技术企业,符合海南自贸港产业发展方向、航天城主导产业发展方向,且高企资格在有效期内并承诺5年不迁出的,经海南省科学技术厅确认公布,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

  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对于进入海南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每年给予研发费用补贴,按上年度研发费用增量的30%进行奖励,最高为10万元,培育期为3年。

  鼓励企事业单位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及管理。对企业获得发明专利授权、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等给予不同金额的奖励。

  自主知识产权科研成果转化奖励。企事业单位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在航天城落地转化和产业化,一次性给予20万至100万元不等的奖励。

  鼓励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实施国家、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对承担有配套经费要求的国家科技计划(专项)、省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给予其项目自筹资金部分30%的配套支持,最高为300万元。

  科研平台研发设备采购补贴。在航天城注册的卫星研制、火箭研制、卫星应用、航天大数据等重点发展领域企事业单位,设有国家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科研平台的,给予评定后新采购科研平台设备40%的经费补贴,最高为500万元;设有省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院士创新平台等科研平台的,给予评定后新采购科研平台设备30%的经费补贴,最高为200万元;鼓励航天城内企事业单位共享科研仪器、设备、设施等,按照年度结算额的5‰,给予设备提供方补贴,最高为10万元。

  科技创新团队项目资助。对满足海南团队全职引进奖励标准,在航天城内注册并经海南省人民政府认定,且项目资金投入不低于1000万元的团队,采用后在享受海南高层次人才团队奖励的同时,给予1:1 配套奖励。

  鼓励创新创业载体建设。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管理运营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科技创新载体。

  强化科技服务机构服务。支持省内科技服务机构或其分支机构帮助航天城引进及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对于辅导和引进高新技术企业的服务机构给予现金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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