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报海口市政府同意,拟按程序对《海口市江东离岸创新创业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 JDLA-05-C03地块建筑高度修改。地块位于江东片区的江东离岸创新创业组团东部,兴洋大道东北侧,西侧跨兴洋大道对面为海南旅游学校。为广泛征求相关权益人和公众的意见,现按程序进行公示启事。1.公示时间:30天(2021年09月19日至2021年10月25日)。2.公示地点:海口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ikou.gov.cn/)、海南日报、海口日报。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1)电子邮件请发送至:hksjdglj@163.com;(2)书面意见邮寄到海口市美兰区兴洋大道181号,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规划统筹部,邮政编码:571127;(3)意见应在公示期限内反馈,逾期视为无意见。4.咨询电话:65686619,联系人:高铭聪。
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 2021年0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