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琼01执恢174号
关于申请执行人关闭海南发展银行清算组与被执行人三亚联合证券交易部证券回购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2021)琼01执恢174号执行裁定,查封被执行人三亚联合证券交易部名下位于三亚联合证券交易部名下位于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花园新村5号B栋171房和三亚市解放路食品厂南区5#楼1802号房。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本院拟处置上述财产,如对上述财产权属有异议者,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异议,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逾期本院将依法处置上述财产。
特此公告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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