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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0日 星期日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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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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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法律服务过程中实时普法。法律服务工作者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调处矛盾纠纷、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时,加强释法析理,引导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正确行使权利、忠实履行义务、依法维护权益。推进“全岛同城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有效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高品质、多元化法律服务需求。

  (二)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

  发挥群团组织、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在普法中的作用,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等参与普法的途径,

  鼓励建立专业化、公益性普法组织。加强各级普法讲师团建设,注重从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监督、法律服务、法学科研教育等机构中选聘人才,切实发挥普法骨干作用。发展普法志愿服务事业,把普法志愿者队伍纳入志愿服务行业组织,培养普法志愿者品牌团队。组织、支持退休法官检察官警官、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老军人、老教师等开展普法志愿服务活动,推进社会普法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对社会力量开展普法的管理服务、组织引导和政策、资金、项目扶持,建立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激励嘉许等相结合的社会普法机制,推动社会普法服务常态化、制度化。

  (三)充分利用典型案例开展以案普法

  各级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建立完善以案释法发布制度,精心筛选具有重大典型教育意义、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关系密切的案例予以发布。探索建立以案释法典型案例数据库。强化以案普法力度,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责任,完善落实公开开庭、互联网庭审直播、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典型案件及时解读等以案普法工作机制。

  (四)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

  创新普法内容,注重运用新技术分析各类人群不同的法治需求,加强对个性化普法产品的创作、引导和应用,建立推广快乐普法APP等趣味学法平台,不断提高普法产品供给的精准性、有效性和吸引力。构建融媒体法治传播体系,建设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省级普法融媒体平台,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互联互融。加强市县普法融媒体平台建设,着力构建省、市县普法融媒体传播矩阵。拓展普法网络平台,建设集法律法规查询、信息发布、知识解读、数据分析、学法考试、以案释法案例库、督导考核等功能于一体的海南省智慧普法平台。发挥“‘学习强国’海南学习平台”“海南法律服务网”“海南普法”公益短信等平台优势,形成多级互动传播。

  七、加强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把推进全民普法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纳入本地区本系统法治建设总体部署,纳入综合绩效、平安海南、法治政府、文明创建等考核内容,科学制定本地区本系统五年普法规划,认真组织实施。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健全完善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定期听取普法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难题。全面依法治省(市、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和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级普法办事机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组织推动、督促指导各项任务落到实处。适时修订《海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为全民普法工作提供法制保障。

  (二)落实普法责任

  深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各级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工作。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要全面落实“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加强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人员学法用法,加大对管理服务对象普法力度。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和手机媒体等大众传媒要承担公益普法责任,积极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在重要版面和重要时段制作刊播普法公益广告、开设法治栏(节)目,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事)例开展及时权威准确的法律解读。把法治类公益广告纳入媒体公益广告内容,促进媒体公益普法常态化、制度化。

  (三)夯实基层基础

  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紧紧抓住智慧普法、新媒体新技术运用、基层依法治理、普法责任制落实、基层队伍建设等基础环节,注重从政策、制度、经费、装备等方面,推进重心下移,强化支持保障,力戒形式主义,确保普法工作有效开展。加强普法工作人员能力建设,5年内市县(区)普法主管部门对本地区普法骨干轮训不少于1次。发挥法学院校、律师协会、法学会等智库作用,建立省级法治宣传教育专家咨询制度。各级政府要将普法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按规定把普法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支持普法工作,加强规范和管理。

  (四)强化考核评估

  建立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法治宣传教育绩效管理考评系统,完善普法工作考核评估指标体系,推动形成第三方社会组织开展普法绩效评估机制。结合工作推进要求,开展规划实施情况日常监督、年度检查、中期评估和终期验收,加强评估结果运用,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落实普法责任制不到位的,普法主管部门应当发出普法提示函或建议书,必要时进行约谈,提出整改要求;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通报批评,依规依法处理。按规定表彰和奖励全省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及时发现、总结、推广普法依法治理经验做法,推动全民普法工作创新发展。支持各级人大加强对全民普法工作的监督和专项检查。

  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

  2021年9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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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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